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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2016年10月6日
2022-08-01

青海新闻网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西宁作为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日前,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西宁市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以探索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满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多样化需求的措施和模式。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服务对象为具有西宁户籍的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老人,重点对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老人。服务内容包括日间照料、医疗服务、志愿服务、邻里互助和购买养老服务等。《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推进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建立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信息档案,开展基础调查,摸清底数。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